本規(guī)范規(guī)定了公共機構重點用能單位的能源資源計量工作要求,以及對其開展能源資源計量審查的程序和方法。 ?
本規(guī)范適用于公共機構主管部門或政府計量行政主管部門對公共機構重點用能單位開展能源資源計量審查,對其他公共機構的審查可參照執(zhí)行。 ?
能源資源計量的種類包括煤炭、汽油、柴油、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生物質能、電力、熱力以及其他直接或通過加工轉換而取得的各類能源和水。能源資源計量范圍包括: ?
——輸入公共機構及其用能用水設備(以下簡稱“設備”)的能源和水; ?
——公共機構及其設備輸出的能源和水; ?
——公共機構及其設備使用(消耗)的能源和水; ?
——公共機構及其設備自產的能源和水; ?
——公共機構及其設備回收利用的能源和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