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嚴肅查處較大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較大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加強對較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的指導和監(jiān)督,依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fā)〔2010〕23號),參照國務院安委會《重大事故查處掛牌督辦辦法》的規(guī)定,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省政府安委會)對較大事故調查處理實行掛牌督辦,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具體承擔掛牌督辦事項。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具體負責落實本行政區(qū)域內較大事故掛牌督辦事項,省轄市人民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具體承擔本行政區(qū)域內較大事故掛牌督辦事項的綜合工作。
第三條? 省政府安委會對較大事故查處掛牌督辦,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ㄒ唬┦≌参瘯k公室提出掛牌督辦建議,報省政府安委會領導同志審定同意后,以省政府安委會名義向省轄市人民政府下達掛牌督辦通知書;
(二)在省安全生產網網站上公布掛牌督辦信息。
第四條? 掛牌督辦通知書包括下列內容:
(一)較大事故規(guī)范名稱;
(二)督辦事項;
?。ㄈ┺k理期限;
(四)督辦解除方式、程序。
第五條? 省轄市人民政府接到掛牌督辦通知后,應當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第493號令)等有關規(guī)定,組織和督促有關職能部門按照督辦通知要求辦理下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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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榍迨鹿试颍J定事故性質;
(三)分清事故責任,提出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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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形成和批復事故調查報告;
?。┍O(jiān)督落實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