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guī)定了開發(fā)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的驗收分類以及各類驗收的條件、組織、內容、程序、驗收標準和成果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征占地面積在1hm2 以上或挖填土石方總量在1萬m3以上的建設項目的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工作。
目錄
前言Ⅰ
1 范圍1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1
3 術語和定義1
4 基本要求2
5 自查初驗2
5.1 一般規(guī)定2
5.2 分部工程自查初驗2
5.3 單位工程自查初驗2
6 技術評估3
6.1 一般規(guī)定3
6.2 評估內容和程序3
6.3 評估核查4
6.4 點型建設項目評估4
6.5 線型建設項目評估5
6.6 混合類型項目評估5
6.7 評估標準和成果要求5
7 行政驗收5
7.1 一般規(guī)定5
7.2 任務與工作程序6
附錄A(資料性附錄)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應提供的資料目錄8
附錄B(資料性附錄)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應準備的備查資料目錄9
附錄C(資料性附錄)分部工程驗收簽證格式10
附錄D(資料性附錄)單位工程驗收鑒定書格式13
附錄E(資料性附錄)行政驗收主要報告內容提綱16
附錄F(資料性附錄)水土保持設施行政驗收意見主要內容22
附錄G(資料性附錄)水土保持設施驗收鑒定書格式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