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會計電算化管理系統與以往的手工記賬在操作程序與方法上存在很大差異因此明確會計電算化管理系統操作人員的職責是保證該系統正常有序運轉的前提。
(一)崗位設置
根據會計電算化管理系統操作程序及《會計法》中關于財會部門崗位設置的要求,公司在電算化管理中設系統管理員、系統操作員(包括財務制單、記賬、報表生成)、復核員崗位。系統管理員由公司信息技術中心指定專人擔任。
(二)、各崗位職責權限
1、系統管理員崗位職責權限:
(1)對公司會計電算化管理系統工作負有全面管理責任:
(2)定期對公司的會計電算化管理系統工作及管理規(guī)定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操作員按規(guī)定程序操作,及時發(fā)現并排除運行中的各種故障;
(3)監(jiān)督和考核;
(4)負責系統操作使用的組織與管理工作,掌握網絡服務器及數據庫的超級口令,按公司經營和財務管理需要,正確分配公司各級和同級不同系統操作人員的使用權限:
(5)負責定期對硬件設備進行維護保養(yǎng);
(6)系統管理員不能擔任帳務數據錄入工作,除確因需要對數據實施維護外,未經財力資金總部同意,不允許隨意進入數據庫進行操作;
(7)負責帳套新建、主要參數的修改與維護;
(8)每月結賬后應進行數據備份工作,年底數據備份后將當年的會計數據貼好標簽后妥善保存:
(9)對系統運行過程中需要優(yōu)化的內容提出可行性建議,提交給軟件供應商并與之共同協商系統優(yōu)化或二次開發(fā)的事項;
(10)負責系統運行中其它需要解決的問題。
2、系統操作員制崗位職責權限:
(1)執(zhí)行系統管理員對本崗位工作的具體指揮要求,在操作時如發(fā)現問題及時向系統管理員反映;
(2)根據公司核算的具體要求,負責設置會計科目、建立賬簿及定義通用轉賬憑證等初始化工作;
(3)及時、準確地按規(guī)定根據原始單據編制記賬憑證并輸入計算機,編制記賬憑證時應符合公司《會計核算辦法》要求,做到內容真實、數據正確,代碼、記賬方向準確,摘要簡明規(guī)范;
(4)及時打印機制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匯總表,按要求裝訂成冊移交檔案保管員:
(5)出納員不得擔任記賬憑證的制單工作;
(6)財務制單的系統操作員不得進行本人所作記賬憑證的復核操作。
3、復核員崗位職責權限:
(1)執(zhí)行系統管理員對本崗位工作的具體指揮要求,在操作中如發(fā)現問題及時向系統管理員反映;
(2)審核原始憑單的合規(guī)性、合法性及是否按公司規(guī)定履行簽字手續(xù);
(3)審核記賬憑證的編制是否符合公司的會計核算辦法,使用科目及記賬方向是否正確,如發(fā)現有誤,及時通知相關崗位人員進行修正,對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進行復核操作,并在打印輸出的記賬憑證上加蓋印章,未經審核員復核的記賬憑證不得進行記賬處理。
4、系統操作員記賬、報表生成崗位職責權限:
(1)執(zhí)行系統管理員對本崗位工作的具體指揮要求,在操作中如發(fā)現問題及時向系統管理員反映;
(2)將已錄入計算機且經過復核員復核過的記賬憑證進行記賬和結賬;
(3)在記賬無誤的基礎上,按公司規(guī)定的格式生成各種報表,檢查報表是否平衡、數字是否準確;
(4)按月打印輸出各種賬簿、余額表、各種報表等,并將打印好的各種賬簿、報表做臨時保管。
(三)崗位交接
系統管理員、系統操作人員、復核員在變動前必須辦理交接手續(xù)
1、系統管理員交接具體要求如下:
(1)由財務部主管負責系統管理員的監(jiān)交:
(2)交接完畢以前的系統管理維護工作由現任系統管理員負責,接替人員應認真接管移交工作。
(3)交接完成后由監(jiān)交人員及交接的雙方簽字,并作為會計檔案存檔
(4)移交清單包括的內容:
①網絡服務器口令:
②數據庫的口令:
③系統管理員口令:
④系統維護記錄本;
⑤所有版本的財務管理系統軟件;
⑥其他應交接的內容。
(5)對交接內容應進行上機測試,確保交接質量。上述幾項口令應最后交接。后應立即更換所有口令,并開始承擔系統管理員的所有工作。
(6)系統操作人員、復核員的崗位交接,應在移交清冊中列明操作員口令及密碼會計數據媒體及有關資料、實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