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的學習、貫徹應急救援管理制度,加強應急救援管理工作,提高人員管理水平,及時準確的指導和解決應急救援中存在的問題,確保礦井安全生產(chǎn),特制訂應急救援工作例會制度。
一、會議時間:安桂良煤礦每月月底組織一次應急救援工作例會制度,并制訂工作例會制度。
二、組織單位:安全科
三、主持人:安全礦長 、王瑞軍
四、參加人員:礦長王榮生、生產(chǎn)礦長吳開元、總工程師潘家德、機電礦長宋飛鵬、通防礦長劉美君、辦公室孫啟學、生產(chǎn)技術科劉再強、通防科陳祥成、機運科孫國強、調(diào)度室劉小衛(wèi)、安全科喬善森、綜和隊葛洪法、業(yè)務部徐鵬、供應科鄒金峰、安保部韓文利、采煤隊劉德振等隊負責人。
五、會議內(nèi)容
1、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文件,會議精神。
2、通報礦井應急救援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3、由安全科對一個月來應急救援管理工作進行匯報。
4、對本階段應急救援管理工作進行總結(jié),對下月應急救援管理工作做出具體安排。
六、會議要求
1、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應向主持人請假。
2、與會人員手機必須設為震動,并做好會議記錄。
3、安全科負責點到,做好會議記錄,并形成會議紀要。
4、要求各分管領導、業(yè)務科室及相關人員認真落實會議精神及內(nèi)容,切實落實崗位責任制。
5、無顧不參加會議每次罰款100元,遲到罰款50元。
6、各項罰款交礦財務科,財務科出具票據(jù)。
7、本制度自即日起開始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