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條 組織事故調查的部門應當將事故調查報告報本級人民政府,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的部門備案。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事故責任單位應當依法落實整改措施,預防同類事故發(fā)生。事故造成損害的,事故責任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釋義】本條是關于事故調查報告的報告、事故責任的依法追究、同類事故的預防及事故造成損害的賠償的規(guī)定。
一、組織事故調查的部門應當將事故調查報告報本級人民政府。事故調查報告是事故調查組履行事故調查職責,對事故進行全面表述的書面材料,其內容既包括事故發(fā)生單位概況、事故發(fā)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事故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事故發(fā)生原因和事故性質等客觀情況,也包括事故調查組對事故責任的認定、對責任者的處理建議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等內容。事故調查報告是事故預防和對責任人員、責任單位進行處理最具法律效力的唯一依據。因為事故調查組是為了調查某一特定事故而臨時組成的,考慮到其形成的事故調查報告中提出的處理意見最終要由有關基層政府、部門和單位去執(zhí)行,因此需要通過報送形式,將其變成組織事故調查部門的正式意見,這樣其才具有效力,才能被執(zhí)行和落實。已經報告政府的事故調查報告的法律效力是毋庸質疑的,其一,該報告是依據本法規(guī)定出具的,而本法是針對特種設備安全最高級別的法律;其二,該報告是唯一依法出具的特種設備事故調查報告,因為其他法律均未對特種設備事故做出規(guī)定。當然,為有效增強事故調查報告的執(zhí)行力,組織事故調查部門向政府報告事故調查報告時,可以請求政府予以指示,也可以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公示處理進展情況,落實行政行為公正、公開、透明原則,以避免“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過程中出現扯皮,促進事故調查處理“四不放過”原則的落實。
二、事故調查報告應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的部門備案。上一級部門掌握下一級部門組織的事故調查情況,便于統(tǒng)計分析本行政區(qū)域事故發(fā)生規(guī)律、提出防范措施,便于對下級部門事故調查工作進行監(jiān)督和指導。需要注意的是,向上一級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上一級部門只備案,僅供了解情況,不能履行批復手續(xù)。
三、事故責任的依法追究。
?。ㄒ唬┳肪控熑蔚闹黧w。本條規(guī)定事故責任由“有關部門和單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追究。“有關部門和單位”不是特定主體,可能是一個部門,也可能是多個部門,應當根據事故調查報告中確定的責任性質不同而不同。一般來說,如果責任性質涉嫌犯罪,“有關部門”則可指檢察機關等司法部門;如果責任性質尚未涉嫌犯罪,屬于需要依法給予行政處罰、行政處分等情形的,“有關部門和單位”則可以包括責任單位和人員的上級主管部門、對責任單位和人員做出行政審批的政府職能部門、責任人員所在單位等。
?。ǘ┳肪控熑蔚某绦蚺c內容。這同樣應當根據事故調查報告中確定的責任情況來確定,無論是違反本法,還是違反了《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等法律或行政法規(guī),對應的責任情況本法或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追究內容都做出了具體規(guī)定。執(zhí)行中要注意保證:首先,“有關部門和單位”只能在法定職責權限范圍內行使職權,不得越權。涉嫌犯罪的,檢察機關等司法部門應當根據《刑法》等法律予以追究;其他行政處罰應當依據《行政處罰法》、《行政監(jiān)察法》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在法定權限范圍內實施。其次,程序必須合法。在現代法制國家,程序合法、正當成為一種普遍要求,程序正當是結果正當的必要條件。落實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對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進行行政處罰,對負有事故責任的國家工作人員進行行政處分,必須嚴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程序。其中,行政處罰是對有行政違法行為的單位或者個人給予的行政制裁。按照《行政處罰法》規(guī)定,行政處罰的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分是對國家工作人員及國家機關委派到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任職的人員的違法行為,由所在單位或者其上級主管機關或者有關機關給予的一種制裁性處理。根據《行政監(jiān)察法》和《公務員法》的有關規(guī)定,處分的種類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四、本條第二款對同類事故的預防及事故造成損害的賠償做出了規(guī)定。對比《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這是增加的要求,而此項要求既體現了對事故調查處理“四不放過”原則的落實,也突出了事故責任單位作為特種設備安全主體責任承擔者的地位,體現了只有安全主體責任得到落實,安全預防工作才能得到有效保障,特種設備事故付出的血才不會白流。而關于事故造成損害的賠償,更是于法、于理、于情之必須,作為現代法制國家,特別是在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法制秩序的進程中,保障社會和諧與安定,懲戒違法、違規(guī),承擔事故造成損害的賠償,也是一種落實責任的體現。